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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华大学08年艺术硕士招生简章

2008/8/22 10:10:07   南京资讯网   城市网

  为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,培养适应社会、经济、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、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,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,我校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(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,缩写为MFA)教育试点工作,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。

  一、报考条件

  1、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2年,或虽未达到2年,但具有4年及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者(一般应有学士学位);

  2、200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,有5年(含)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。

 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。

 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%。

  二、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代码

  550100

  三、招生学科和方向

  艺术设计学科领域具有二个研究方向:

  1、服装艺术设计;

  2、视觉传达艺术设计:

  ① 综合设计(含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艺术设计、工业设计、展示设计等方向)。

  ② 综合艺术(含公共艺术创作、特种工艺、雕塑创作、综合绘画、陶艺创作等方向)

  四、招生人数: 30人

  五、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

 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。

  1、网上报名:

  报考者在2008年7月初前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(http://www.cdgdc.edu.cn)查询各省市指定的网址,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,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,按要求填写、提交报名信息;考生网上报名成功,系统将自动生成《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。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、中旬。

  2、现场信息确认:

  网报结束后,报考者在7月18~21日到各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、照相、交报名费等手续(具体时间、地点见我校研招网主页上通知) 。考生在现场确认时,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。

 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,不得更改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
  3、资格审查:

  现场信息确认后,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或档案管理部门),核准表中内容、填写推荐意见,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,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、相关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于7月31日前邮寄或递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。

  复试报到时,考生需携带其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(大专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)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责任自负。

 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、学位报考,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,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。

  报名收费标准:报名考试费按国家(计价格〖2001〗1226号)标准收取80元/科。

  六、入学考试

 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。

  初试

  1、初试科目: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(含艺术学基础、英语),为全国联考。

  2、考试大纲:《艺术硕士(MFA)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》(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),可在各地新华书店、专业书店购买该书,也可向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邮购,联系电话:010-66415711、010-66418248。6月中旬后,我校新华书店(延安路校区第四宿舍)也提供此参考书,联系电话:62373349。

  3、考试时间:2008年10月25日

  复试

  1、初试合格和我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,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。

  2、复试科目:政治理论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,具体参考书目见下表。

  3、复试时间、地点于2008年12月中下旬见东华大学研招网主页通知(http//yjszs.dhu.edu.cn)。

  我校复试时仍使用全国联考的准考证,请考生妥善保管

  七、录取

  我校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招生原则,重视考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,综合考虑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,择优录取。录取时优先考虑具有丰富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者,同时限制来自高校教师的录取比例。

  八、培养、学位授予

  采用课堂讲授、导师指导及设计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。在完成课程学习后,学生根据专业领域进行创作并展示,通过专业考核。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写作。学位论文必须与设计创作实践紧密相联。

  对修满规定学分,课程考试合格、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,经东华大学艺术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,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,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。

  完成整个艺术硕士课程学习、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年。

  艺术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,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,学习期间不转户口、人事关系等。学习期间的工资、福利待遇、医疗费等均由艺术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。

  九、培养费 45000元/人,按学年缴纳。

  十、联系方式

  1、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
 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,200051

  电话:021-62373355,62378044

  传真:021-62378044

  主页:yjszs.dhu.edu.cn

  Email:gs@dhu.edu.cn

  2、东华大学服装·艺术设计学院

 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(邮编200051)

  电话:021-62373714 严老师

  2008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考试科目

学科方向
考试科目
参考书
考试科目
参考书
服装艺术设计
专业知识
《设计学概论》
尹定邦著
湖南科学技术
出版社
2004年出版
专业技能
《时装设计:过程、创新与实践》(英)
凯瑟琳麦凯维 詹莱茵玛斯罗著(中英文版)
视觉艺术设计
《从素描走向设计》
王中义、许江著
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
2005年4月出版
 
政治理论
具体参考书目见我校研招网(http://yjszs.dhu.edu.cn)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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